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
发布时间:2016/8/11 14:35:04 访问次数:1906
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,同在其他的工作岗位工作一样,您有可能处于危险当中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特制定该守则。该守则适用于每个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请自觉遵守。
一 实验室安全
l 实验室的钥匙未经许可,严禁擅自配制。一旦发生事故,私自配钥匙的人或集体将承担相关的责任。
l 为控制可能的危险情况发生,您需要彻底了解您正在做什么工作。比如,当你使用化学药品的时候,你必须在用前掌握它的理化性质,毒性如何,一旦中毒该如何处置。
l 如果您的工作涉及遗传操作、放射性实验,须研究组组长确认您有从事这些工作的资格后方能开始工作。
l 禁止在实验室会客,不允许小孩进入实验室。
l 遵守重点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以及各个子实验室的安全约定。
l 严禁用手直接抓取任何化学试剂。
l 严禁用嘴吸取任何溶液。
l 禁止在实验室就餐、喝饮料,吸烟和化妆。长发要盘起。
l 注意穿工作服。
l 必要时须戴保护眼镜。
l 离开实验室时,特别在吃饭、吸烟,去办公室、卫生间等公众场所前,要脱掉工作服并洗手。禁止把实验材料拿进办公室和吃东西的场所。
l 保持您在实验室的工作区域整洁,不得有障碍物,维护走道畅通。不要把衣帽、书籍放在凳子上。及时清理垃圾。
l 公共实验室不许放收音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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